成功案例

四名外嫁女的“战争”:起诉讨要征地补偿胜诉却仍是村里的“外人”

发布时间: 2025-02-15

  陈凤对女儿有愧疚,刚出生时,女儿一切正常,亲戚们都夸她可爱又聪明。一岁多女儿发高烧,那时交通还不算便利,去医院单程就要两小时★★★,她用老人教的土方法给女儿降温★★★,后来不管用送到医院★,医生说孩子烧到了大脑★★★。

  在维权这件事上,她们都明白,同盟是很难建立的。即使在她们四个人的小群体之间,大家的联系也并不那么紧密,有三个人都不住在村里了★,只是偶尔发两句信息,聊的都是官司★★★,很快又回归到各自的生活★。丈夫们如今倒是都表示支持★★★,但具体维权时也帮不上太多★★。

  周萍萍不是孤例。村集体默认女性出嫁后,该到夫家享受权益,但这种状态脆弱又不稳固,随时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变动而崩塌★★★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23年底公布的报告显示★,每五位农村外嫁女中就有一人在离婚或丧偶后★,无法保障土地权益。更有甚者★★★,外嫁女会陷入娘家和婆家“两头空”的困境。

  3★.尽管法律层面上支持外嫁女权益,但在村民自治背景下★★,村规民约仍是最有效的处事准则。

  周萍萍没有犹豫★★,过去所有人都跟她说,不行的★,官司赢不了★★,“我就打退堂鼓了。”如果真有个成功案例供参考,★“我觉得我应该去维权,拿到多少钱其实不重要★★★。”

  2023年★★,陈莉正式起诉玉皇观社区二组。近些年,土地被征收拆迁★,陆续有人搬离村庄,现在因为陈莉的事★★,村民小组的微信群又热闹起来,有人破口大骂★★,“什么难听话都有。★”

  只有一回,陈莉说,自己是真的想放弃了。那时她已经成功立案,律师告诉她,法院认定出嫁女的权利★★★,首先需要确认她们是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确认身份,才能享受待遇★★。陈莉去了村组办公室,要求开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表。

  离婚后,周萍萍的户口没有迁走,但她再也没拿到村组织的集体分红。她找过书记★★,去过镇上找领导,所有人都说没办法,村里的事得村里解决。她也咨询过当地律师,律师告诉她,很可能打不赢。“那时候我也不懂法律★★,也不知道维权,稀里糊涂的。”她只能放弃了。

  另一个站出来的是陈莉二哥的女儿陈小婷。出生于1996年的陈小婷有两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,她的户口一直在娘家★★★,两个孩子也随她落户,但因为外嫁女身份,她和两个孩子都没能参与集体收益分配。

  因为只搜集到村组过去两年的公开收支明细,陈莉只能要求村组,支付其2020至2022年的征地补偿款和租地费用★。立案后四个月★★,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玉皇观社区二组向陈莉支付补偿款共8300元。

  那位姐姐说在自己的村里,有一位外嫁女想给两个孩子上户口★★★,村里坚决不同意,最后逼着外嫁女写了份保证书,承诺两个孩子不享受村里的任何利益。但外嫁女始终觉得不公平,打了官司,最终胜诉★★★。

  人生的前半程,陈莉结过两次婚,做小生意★★,也当保洁,养育了三个孩子,那时她只是村里一个普通又不起眼的中年女人。直到一年半前★★★,她打了一场官司★,起诉村组★★★,一切就都变了。村里人笑她外嫁女,★“嫁偏喽,才回娘家讨债了。”

  陈小婷过去不怎么参与村里的公共事务★★,她不清楚自己到底享有多少权益★★,★★“组上开会我也没去,什么时候分款搞不清,好多事情我根本晓不得。★”

  陈莉有三个姐姐★★,加上表亲、年轻一辈的女孩,“我们家族就有七八个外嫁女。”陈莉和自己的几个姐妹都说了案子结果,告诉她们可以去打官司,拿回属于自己的钱★。

  而另外三人打官司时★★★,因为陈莉提供的材料大致齐全★★,她们很少到村组办公室★★★,和其他人正面打交道,过程意外地顺利。周萍萍曾经特别恐惧村组找来前夫一家★★★,她至今对他们有阴影★。但开庭那天,村组没人出庭,也没人找她做工作。这是好事吗?周萍萍说不上来,但她隐隐有种感觉,村里似乎是不在乎了★★,“反正你们翻不出花样。”

  他们一家还住在村里★,丈夫想★★★,村里人毕竟是多数,将来免不了打交道★,“我跟他都吵过好几次。★”最后是读研究生的儿子让陈凤下定决心,“他说这是为了妹妹的权利。”

  得知陈莉胜诉的消息★,周萍萍第一反应是敬佩,★“她是第一个。”更重要的是,陈莉的案子为其他人打下了基础,周萍萍说,“我那时打官司就是用莉姐的资料★,都是她自己跑了半年跑来的,去哪个法院,催立案★,都是她一点点跟我们说。说老实话我们走了很多捷径。★★”

  村组长找理由搪塞,不开材料证明★★★,陈莉就一遍遍跑到镇上,找上级政府施压。每次到村组★★★,依旧少不了各种冷嘲热讽,陈莉昂起下巴★★,“他们越噘我就越激发我★★★,我凭啥不要?”

  真要算起来★,陈莉说,自己一开始就“没得选择”★。陈莉父亲去世早★★★,后来两个哥哥独立成户,又从村里分了几块地,姐姐们则迁移到夫家★★★。等到陈莉结婚时,哥哥劝她★★★,以防家里的承包土地被收回,母亲户口名下总得留个子女★★★。作为最小也最晚成家的女儿,这个安排顺理成章落到她头上。

  她们面对的是一个更庞大、更坚硬的体系。官司打赢后,为了外嫁女的事情★★★,玉皇观社区二组召开了好几次居民会议★★,陈小婷都参加了,一次不落。陈小婷说★★★,会议场面每次都很难看,她和姑姑陈莉刚到现场,“他们就这样骂起来,跳脚骂★★★。好像是我们分了他们的蛋糕,但是这个蛋糕本来就有我们的一份。★★★”

  直到陈莉撬开那道缝隙★,看似困难重重的诉讼有了可以套用的模板,陈小婷觉得,自己或许也可以试着争取。她第一次看到村组的具体收支款项,意识到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。

  四川省农业厅在2015年曾经出台过一个规定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以户籍为标准,只要户口在当地,就可以享受集体收益。因此在法律层面上,陈莉四人的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★★。

  如今★★★,土地已经没了,作为补偿的社保依旧分不到她头上。陈莉不服,找社区、街道办、区政府反映,“不知道跑多少遍★★。”她的考虑很实际★,村里大约还有20多位外嫁女★★★,其中她最年长,即将50岁,“社保问题我是最急的★★★。”

  今年她48岁★★,个子不高★★,嗓音却亮★★,说话时喜欢盯着别人的眼睛,烫染过的枯黄长发拢在脑后,乱蓬蓬又茂盛肆意。陈莉搞不明白★★★,自己一辈子坦荡,凭什么★“外嫁女”三个字,就像给自己定罪了一样?

  小蓉没有太多自理能力,一些生活琐事需要人帮忙★★★,“你不煮(饭)她就不吃,你煮她就吃,像几岁小孩一样的★★★。”她想为女儿多争取些保障。

  周萍萍的婚姻算不上美满,婆婆总是挑她刺★★,当时的丈夫从来不帮她★★★,有时还会随手拿起工具对她动手。“隔壁村有个女孩被婆家逼疯了,我那时候也差不多了。★”2015年,她和前夫结束了11年的婚姻。

  ★★★“村规民约大过国家法律★★★,荒不荒唐★★★?★”陈莉笑了一下,愤怒又苦涩★。想再拿到属于自己的分红,外嫁女们就得一次又一次地起诉。这不断提醒着她们一个现实,她们始终是这个村庄里的“外人”★★★。

  有了代理律师★,难题还远没有解决★★★。有领导找陈莉的二哥递话,让她放弃起诉★★★。二哥没有阻拦★★,让她自己做选择。80岁的老母亲也一脸担忧地劝,“她说你莫去打,你打不赢喽。”陈莉没动摇★★★,跟老母亲说★★★,“你莫听他们的。”

  2024年★★,陈小婷和姑姑陈凤,以及周萍萍计划一块提起诉讼。但那时周萍萍刚怀孕★★,孕反严重,只能暂时退出★★。8月★,法院支持了陈小婷和陈凤的诉求,判决村组向她们支付征地补偿款、土地租赁费。

  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中有规定★,“村民自治章程、村规民约……不得与宪法★★★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。”但是,如何确保村规民约不得与法律相抵触,没有具体的解释说明。另一方面,基层政府对村委会缺乏行政约束,更多只能采取协商、调解方法★。到镇上反映时★,陈莉听过最多的答复是★★★“队上解决”★,于是问题又回到村集体内部。

  陈莉说,★★“她都写了保证书,比我不如都能成功,★★★”那时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,★★★“我凭啥不可以?★”

  在四川广安玉皇观社区二组,她成了公认的刺头★★★,最怪也最不好整治。但陈莉不在乎★。

  她叫周萍萍,有张讨喜可亲的圆脸,脸庞白净,见人第一面总是笑呵呵的。她是嫁到玉皇观社区的★★。

  最初,初中辍学的陈莉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维权。她只能采用最笨的方法,每周一街道办、区政府上班了★,她也准时过去报到★★★,不吵不闹,坐一上午。后来是街道办一位工作人员提醒她,可以尝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★★★,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★★★。

  好几十人的微信群里,不乏处境相似的外嫁女,只有一个人帮陈莉反击:“人家应该享受的权利,想打官司有什么不对?为什么要这样骂人★★★?”

  一切的根源就在自己的“外嫁女”身份上★。可是凭什么呢?过去村里要求交提留款(注★★★:农民交纳一部分收入,用于村集体开展公共事务)★★,包括每年的农村医保★★★,她都会委托母亲把钱交给村干部★★,“收钱了村组长就想起你这个人了,你就该拿,分钱的时候你就不是我们队的人,你走远点★★。★”陈莉愤怒地敲了敲桌子。

  他说,自己刚上任时曾经召集村民代表★★,试图修改村规民约。在原来的村规基础上★★,他提了一条:村集体土地收益按户籍人口平分,“不论男女★★★,外嫁女也能分。★★”

  会议也总是得不出一个有效结果,“每次就公布还有哪些人没得到,说要整改噻,但都没实际行动。★★”然而下一次开会,陈小婷还是准时参加,她觉得★,这是自己的权利★★。

  然而实际操作上★,在村民自治背景中,村规民约依旧是最有效的处事准则。这意味着★,只要没有抹掉那条“嫁出半年不办迁移的,自行脱产(不能在本组分一切)★★”的规定,即便一次胜诉★★,下一次分配集体收益,村组织还是能以村规民约为凭据★,拒绝为外嫁女分配★★。

  但除了她们四个★★★,没人愿意再站出来了★★,★“有的还是嫌麻烦,有人担心打不赢★★,白搭几千块律师费。”周萍萍曾经在群里加过其他外嫁女的微信★★,对方没有通过,在添加好友的申请栏里回复★,“神经病,没事找事。”她们不再试图劝说。

  陈莉的姐姐陈凤决定替女儿小蓉打这场官司★★。小蓉25岁★★,智力四级残疾★,经人介绍★★,小蓉在2022年结了婚。女婿智力正常,人很老实,但为了方便照应女儿,陈凤没有将女儿的户口迁出玉皇观社区二组。可结了婚之后★★,陈凤说,小蓉再也没能参与集体收益分配。

  陈莉认为,村组其实根本不打算承认外嫁女的权益★★★。她在2023年起诉村组★,拿到了法院判决的集体收益分配。然而2024年1月★,村组又分配了一次集体收益,人均400元,她依旧没有在分配名单上。她的社保名额也仍然没有解决。

  四川广安玉皇观社区二组的外嫁女陈莉起诉村组,成功获得法院判决的集体收益分配,但仍面临社保名额问题。

  周萍萍说,自己其实是村里第一个反映外嫁女权益问题的。2004年,21岁的周萍萍将户口迁到玉皇观社区,她在娘家原本有地,因为嫁人,土地承包权被收回★★,但玉皇观社区的土地早就完成了分配,“所以我在这边也没有地★★。★”只是因为婚姻关系,周萍萍被认定为玉皇观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“之前集体收益会分我★。”

  南京审计大学教授张笑寒曾经在论文里提到,2008年江苏省妇女联合会统计了22件妇女土地权益事件,其中18件的侵权主体是村组集体组织★★。且这类情况大多是基于村规民约、村民自治制度背景发生的,妇女的维权行为往往很难得到外界支持。

  根据陈莉从村组织核实的数据,至少从2016年开始★★★,“集体收益一点也没分给我。”2019年,陈莉的二哥还当过一年多的村组长,但哥哥也以★★“外嫁女”都没享受为由拒绝了她。2021年公路扩建,陈莉和母亲共有的家庭承包地被征用★★★,政府分配补偿了一定数量的社保名额,但新任村组长提交到国土局的社保分配名单上,也没有她的名字。

  说起这些★★★,陈莉的眼眶又红了★,★★★“我那时候哭了很多,晚上也哭,我哥哥在打工,姐姐也在打工,没有一个人支撑我★★。你靠谁嘛?谁都不是你的靠山。”

  她眼角有细细的皱纹★★★,话不多,大部分时候看着妹妹陈莉语速飞快地解释案子。她一直支持妹妹★★,也默默地希望妹妹能打赢,至少能让她多一点信心。陈凤说,丈夫不太乐意打官司,费精力费时间★★,打赢了也只得几千块,不如算了★★★。她和丈夫如今在当地一家砖厂上班,工作不算太累,每月能挣几千块贴补家用★★★。

  陈莉记得★★,自己打官司时★★,村里的男人会说她难搞,嫁出去怎么好意思回来要钱。开庭那天,村组代表还出庭了★★★,反驳称组里所有分配都是按照2008年的村规民约执行,且小组居民不同意改变分配方案。

  她不是第一次知道自己是个★“外人”★★。20多年前★★,第一任丈夫因病去世★★★,她带着3岁的孩子回到村里,试图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房★★,村里没同意,理由是“你已经嫁出去了”。陈莉委屈极了,但没时间和村里争执★★★,如何挣钱养活自己和孩子是她当时首先考虑的问题★★。她最后在离村子十多公里远的农贸市场租了房子,房子地势低洼,年年涨大水★,一回附近的井盖被冲走★★★,她趟着水过去★★,差点踩空。

  玉皇观社区二组小组长杜某接受媒体采访时说,他个人认为外嫁女该享受分配,但村规民约已经执行十几年★★★,“百分之九十的人不得同意,这个搁不平”。他的结论是,改变难度很大。

  ★★★“不可能等别人帮你。”这一次,陈莉决定和村庄死磕★★★,“反正我要为我自己维权,不管你们啷个再噘(注:四川方言★★,骂人)。”

  法院认为,陈莉虽然登记结婚,但没有取得配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,也不享受该地权益,而且陈莉承包有玉皇观社区二组的土地,没有丧失户籍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。判决书里写道★,★★★“对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征地补偿款★,凡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,都有权参与分配★。”

  后来在路上碰到一位熟人,对方见她脸色不好,问了两句。陈莉没忍住,将自己的委屈全说了出来。当时那位熟人的姐姐也在旁边,听了陈莉的遭遇后鼓励她,“你不管他们,你去要★★。”

  陈小婷的父亲陈斌在2019年成为村组长。他几次强调★★★,自己个人是认同外嫁女的权益的★,“按理说都应该分。”但妹妹陈莉找到他时,陈斌吐出一口烟,不紧不慢地解释★,当时村里的规定就是按村规民约来★,“外嫁女都不能享受。★”他更不能用职务之便,让家人打破村规,“那我们不占道理★。”

  但正式投票前,一位村里资历颇深的老人,也是上上任村组长★★★,划掉了那条新规。陈斌没有坚持,★★“他自己也有女儿,他都不争★★★,反过来说我偏袒,我还争什么呢?”一年多后,陈斌从村组长位置退任。

  村组拒绝她的理由★,是一张从2008年开始实行,并延续至今的“村规民约”★,其中第一条写道★,★“嫁出半年不办迁移的,自行脱产(不能在本组分一切)。”

  离婚两年后,周萍萍又结了婚。她说现任丈夫对她挺好的,挣了钱就给她花,但不喜欢她出去工作,有时丈夫帮人贴瓷砖★★,忙不过来,会叫她一块帮忙。不是没有过担忧★★★,她没有地★★★,再婚后没有享受过丈夫村里的福利待遇,也没有工作,没人给她交过养老保险、工伤保险★★。

  而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告诉她,首先得拿到村里分配的集体收益,“你必须要拿到你的土地款,确认是村庄的人。”

  9月,周萍萍提起诉讼。没有承包地的周萍萍提交了一个重要证据,2019年村组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时,她和前夫一家一起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★。法院提到,村组承认了周萍萍的成员资格★,且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丧失这一资格,★★“理应享受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利益”。11月,周萍萍收到胜诉判决书。

  周萍萍和陈莉并不认识,早年她在外地打工★,离婚再嫁后也不住在村庄,对村里的情况不算了解。周萍萍只是觉得,“我看不惯不公,一个村这样欺负一个人★。”

  群里的争吵以镇上领导出面打圆场告终★,但周萍萍收到一个新的好友申请,是陈莉。陈莉知道周萍萍过去也反映过集体收益分配问题★★★,发了条语音过来,说自己正在打官司★★★,如果胜诉了★★,可以把律师★、用得上的材料文件都推荐给周萍萍★★。

  那天她没有拿到资格认定表★,对方将她骂了出来。陈莉垂下脸,眼睛也跟着耷拉★★★,嗓门一下低下去,“他们说得我太伤心喽。”那时她拼命忍住眼泪★★,出了门就想,自己是杀人还是放火了★★,为什么会得到这样的对待★★?“那个时候我都很想放弃。★★”

  玉皇观社区还没有外嫁女成功推翻过“村规民约”,有户女儿嫁人十多年了,没在娘家享受过集体分红,前两年看陈莉和村组长吵来吵去没结果,无奈将户口迁到了夫家。陈莉说★,“但她到那边也没享受★★★。★”

  陈斌记得最早在1997年★,村组修公路,那是村里第一次土地大动,也因此有了最早的一份村规民约,粗略规定了土地权益分配原则★★,“当时还是手写版★★。”后来村组出台了新的村规民约★,宣布从2008年正式实行,“都是根据这个(1997年版)修改的。”

  陈小婷记得,父亲担任村组长时,她还问过父亲,★★“村里分红★★,有没有我一份★★★?★★★”父亲回她★★★,★★“你姑姑都没拿到,你更别想了★。★★★”

  但事情似乎也只能到这了。陈莉统计过村组没分到集体收益的人★★★,一共20多名。一个人抗争的那段时间太累了,她鼓励自己的姐姐、侄女,还有周萍萍打官司,也是希望能有更多人和她站在一块★★★,得到一些支持★★★。

  周萍萍说,自己不是不能挣钱的。年轻时,她在苏州的工厂打工★,车间小领导仗势欺人,她就联合其他工友让对方吃瘪。后来摆摊卖早餐,她连怎么发面都不会,旁边炸油条的大叔看得着急★,说可以教她。当天收了摊,她就到菜市场买了只大公鸡,提一壶酒,上门拜师学艺★★★。周萍萍挺怀念那时的自己,许多事情她能争取★,也做得了自己的主★。

  在玉皇观社区还叫大沟村时,村里大片农田种的是水稻。村子挨着城市边缘★★★,如今车程不过10分钟★★。得益于城区建设★★★,最早从1997年开始,有农田被征用,修起公路★★。随着经济发展,一批工厂★★★、玻璃厂也租了村里的集体用地,跟着搬迁过来★★。